优秀个人申报展示——周文杰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10-13                                         浏览次数:

《文字学概要》读书笔记

文 《文字学概要》小组 周文杰

  

上学期,在董老师《文字学概要》读书小组和郭永秉老师文字学的课程的帮助下,完成了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书本的第一章至第八章内容的细读并在两位老师的启发下受益匪浅。在阅读裘锡圭先生的书本的时候我发现,裘先生的语言非常精炼、思路非常清晰,在对于文字学这样多家思想争鸣的情况下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想法,在叙述的过程中对于结论精准明晰,对于一些学界有争议的问题语气谦和严谨。

虽然没有做过统计,但是本书内裘先生笔下花了大量篇幅讨论的问题不多,但是在第二章“汉字的性质”中,对于汉字这种类型的文字体系的定性问题,裘先生花了大量的篇幅讨论,这个问题有很多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比如布龙菲尔德《语言论》认为汉字是词文字,美国的Gelb先生1952年发表的《A Study of Writing》中提出汉字是“词-音节文字”。赵元任先生在1959发表的《语言问题》提出汉字是语素文字等等(上述三种综述内容转引自裘锡圭《文字学概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15)。裘先生在书中讨论并表明了他认为汉字的性质是“语素-音节文字”。

如此便会自然而然的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说汉字语素文字或词文字说是有问题的?我对之后裘锡圭先生叙说的思路做了一个简单的整理和概括:

首先说明语素文字和词文字说在基本观点上没有太多的分歧。

因为上古汉语时期多是单音节的词,即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语素对应一个词。但现在由于很多单音节词变成了不能独立活动的语素,只是一个语素符号。但从“本质”上说,他们都属于语素这个层次,也就是说,字符跟语素这个层次发生关系,而与音素、音节层面无关。

接下来说明为什么这样说是存在问题的。

虽然汉字的意符和记号都不表示语音,都可以看作是语素文字,但并不代表汉字的所有符号、字都可以看做是语素字。但汉语中有许多使用的音符应该看做是表示音节的符号:

1)记录具有两个以上的音节的音译外来词的假借字,比如假借来记录地名“亚历山大”的“乌曳山离”。这四个字显然都是作为音节符号使用的。记录汉语里固有的音节词(语素)的假借字“葡萄”之类,表示音节结构的作用也很明显。

2)汉字中的假借字如汉字中表示动词{}的假借字“来”,以一个字代表语素这一点,不会影响到它所用的字符的表音节的本质,汉字中固有的单音节语素的假借字,具有表示音节结构的作用,可以看做音节字。

3)形声字的声旁也是表音节的符号:“何”、“河”“呵”“鲄”代表四个不同的语素,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表音成分,声旁“可”,显然应该看成表音节的符号。

4)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汉字是语素文字的原因,是没有从字符层面讨论。

因此汉字不仅表示语素,也表示音节,不应该简单地被称为语素文字或词文字,而应该称为语素-音节文字。

这个论断的最关键之处在于裘先生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解释语素文字时候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我们可以把语素文字解释为字符属于语素这个层次,也就是说字符跟语素这个层次发生关系,而跟音素、音节这两个层次没有关系。或者解释为能够表示语言的语素结构(即能够表示词由什么语素组成)而不能表示语言的音素或音节的文字。”

根据这个解释的方法,裘锡圭先生的“语素-音节文字”可以说是非常精准的,因为即有非常明确的语素的内容的阐释,又有在大量语素字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容易被忽视的存在。必须肯定,有一部分汉字在语言层次上对应的是音节而非语素,它只是一个语音的记号,如假借字(指的是假借其他字来表示汉语固有的意思抽象的单音节语素的字,如《文字学概要》中提到的“其”和“花”等),音译外来词所用字和记录具有两个及以上音节的汉语固有语素的字(连绵词等)。非常好的展示了汉字“语素-音节-文字”三位一体的特征。

从裘锡圭先生的解释出发,汉字不可能完全跟音素、音节这两个层次隔断关系,因此通过结合语素字以及一部分不能算作语素字的音节音素层面上的例子,给予了汉字一个非常综合的定性“语素-音节文字”。

但是上述语素文字的理解真的没有其他的解释了吗?以下是我的非常不成熟的思考:裘锡圭先生的语素-音节文字的定性是因为语素文字本身的理解上,阐释和补充得到的。也就是说,“音节”这个附加成分的加入,是因为裘先生所理解的这个“语素文字”的概念不能非常好的对汉字下一个定义。

但是值得思考的是,在我们考虑汉字性质的时候,是否应该将语音考虑在内。就如同裘锡圭先生对举汉字和英语性质的原点,汉语的最小分析单位同样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汉语的最小分析单位是字。从两方面分析,比汉字小的结构,在中文中“语素”的表达并不是非常理想,熊学亮先生在《语言学导论》中提到的“形位”概念比较贴切;比汉字大的结构,可以称作“词”。在接下来的论述中,我认为,只要解释比字更小、更大的单位都不能较好的分析汉语,那么字就是汉语的最小的分析单位。

对于汉语最小单位的争论,普遍集中于“形位”和“字”,但是我发现吕必松学者在字本位的理论中运用了“词”作为基本的语言单位,他认为“‘词’是由字组合生成的大于字、小于句的结构单位。”[1]且“组合汉语的‘词’是‘字组’的意思,不是与英语word相对应的概念,英译要用zi-group,不能用word。”[2]

我们现在有一种默认的共识:即形位、字、词的作为语言单位的容量跨度是递增的,即:形位<<词。这让作者产生了一个风趣的联想,这样汉语最小单位的候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像是一道证明题,如果比字小的“形位”因为容量跨度太小而无法作为汉语的最小单位,而且“词”虽可以作为汉语的一个研究单位但不是最小的,此时夹在当中的“字”若可以成为汉语的研究单位,那它就是汉语最小的语言单位。

同时,我们要弄清相应候选汉语最小的语言单位的三个词的特点:


  




文本框:没有更小的文本框:比它大的都可以

  


  

  

  

  

  

  


熊先生在《语言学导论》中明确指出,“运用‘同一分布位置’、‘意义恒定’和‘多次出现’三项标准,可以相对比较有效的判断……等词语到底是独立的自由形位还是由两个形位构成。”“形位”这一概念之所以应用在汉语上不合理我认为就是为此。我们知道,现在对于“形位”概念运用在汉字上呼声最高的就是因为部首的存在,部首的高出现率和其隐约一致的表意无不暗示其应该作为形位。但是我们同样也得认识清楚,部首作为形位的成立同样也要依赖于“剩下部分也能作为自由形位”这一条件才能成立。而无论从汉字造字的根源和汉字简化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上来看,这种想法都是荒谬的: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汉字的造字方法: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从手法的原始操作,我们其实就可以看到,这和形位基本相悖。象形是对于事物的描刻,在之后通过一定的规律和抽象逐步转化成我们能接受的汉字;指事其实是以文字字形体直观地反映文字所记录的词语的意义[1]。这两个造字方法直接跳过了“同一位置分布”、“意义恒定”的刻意设定,甚至可以说,在中文造字的过程中“象形”和“指事”两种方法根本不会涉及到“形位”的概念和特性,由此牵涉引发的某些特例,事实上只是汉字简化或者抽象过程中的偶然性罢了。

真正可能涉及到形位概念的,基本都是复合字,那么就不能不牵涉到造字法中“会意”和“形声”方法。其中,以“形声字”最为可能被套上形位的概念。其实并不该如此:形声字是具有声符和义符两个部分构成的,看似完全可以作为形位出现,但是很遗憾,一个字的义符虽然符合了“自由形位”的特征,但是同个字的声符普遍没有固定的含义:比如“鸭”这个形声字,它的声符是“甲”音,义符是“鸟”旁,如果“甲”部仍有着传统固定的“第一”的“恒定意义”,那么“鸭”岂不变成了“天下第一鸟”?这显然是荒谬的。从声符普遍没有固定意义讲起“形位”概念也不符合形声字,其实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思考,义符也没有固定的读音,即“不存在英语形位与变素之间在形式和语音上的关联。”[2]

以上是从造字角度看的“形位”运用在汉语上的不合理性,然而,还有一种视角同样可以说明汉语的最小语言单位不可能是“形位”,那就是汉字简化的角度。

我们研究汉语,是基于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两个层面来看的,但是遗憾的是,现代汉语被简化过的“字”和古代汉语中的“字”实际上有着很大的区别。举一例子说明:“秦”、“舂”、“春”三个字看似拥有相同的部首“”。但实际上我们从篆文来看,秦——“”、舂——“”、春——“”。可见同样的部首,在先前根本就是由不同形态演化、简化而来的,那么岂不就是说,若将他们看做是形位,就可能有很多种不同的释意,和“意义恒定”完全相悖,同理,当我们看非偏旁的简化部分时,也能有同样的结论,如:现代汉语“鸡”,古繁体字写“鷄”、现代汉语“仅”,古繁写字写“儘”……现代汉语简化时对于“又”这个字的“偏爱”和滥用导致“意义恒定”在这个基础上完全不能达成。汉语是不断发展的,简化的过程是在不断出现的,形位并不能适应这样的改变,甚至说,从来没有参与过汉字的造字和发展,因此“形位”作为汉语的最小语言单位是非常不合适的。

另外一点,词作为汉语的最小语言单位也是不合适的。

汉字的意义发展是很多人经常会忽视的一部分,我们现在说的短语词组往往是古代一些单音节词转换而来的双音节词。事实上,在古代,除了连绵词汇(为了音律和谐自然而产生、存在的词汇),汉字单独就能代表一个词的含义。所以我们现在的字组恰恰是可以拆分的,每个字都有着它独特的含义,在组合之后可能会表达不同的含义,不过那是构成单位与构成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其中,一些看似特例的依附字组合其实是可以解释的,如“葡萄”一词,看上去不可分割,只有连在一起才有“一种水果”的含义,所以这个单位大过了单字,要分析的话得按照“词”作为一个最小结构,因为“葡萄”是不可解构的。这样的想法确实有道理,但是确是在现代语境下的想法。“葡萄”事实上是可以拆解的。葡,指葡萄;而萄,就是葡的意思。所以葡萄事实上是同义连用表示“葡萄”这种水果。而非一个不可拆分的最小单位。同样情况的还有看似不可拆分的连绵词“徜徉”等,但是“徜”,“徉”分离后各个单字的意思对整体没有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单字确实存在含义,而非一定要寄宿在词上的情况。

而且,存在“屋顶”这样的词汇,可以分解为“屋”和“顶”,就是房子的顶部,这样可以拆分的词汇,必然暗示着有着更小的单位“屋”和“顶”是可以单独考察的。这就让词(字组)作为最小语言单位寸步难行。

我们通过上面两个小节其实不难看出,所谓的“形位”和“词”在语言的载体本身看来是不合理且困难重重的。

那么既然形位不能运用于汉语分析,词作为一个语言单位又太大了,现在只要“字”能够成为一个语言单位,那么“字”就可以称作是汉语最小的语言单位了。

在确定了字是汉语的最小单位之后,我认为应该深究汉字造字的源初含义。事实上,我们必须有一种历史的观点去看待这个问题。文字作为发明的一种载体,其最源初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可以看到,形声字是汉字发展到比较高级阶段之后才大量产生的。最开始的字,大部分都是以象形、会意、指事为主。而汉字造字的本意事实上是记录事件,而不是记录语音。

语音和汉字(这里用汉字而不是文字)我觉得在历史上虽然是不可分割的,但是从某种角度是可以人为强行割裂的。这是我们汉字独有的一种特征。其他文字由于是拼音文字,语音和文字(或词)本身的形式密不可分,但是汉字确实本身跨越时空的一种记录形式。

之所以强调跨越时空,即通过文字的记录,即使没有口口相传(或语音相传)的内容,也能完整的、少出差错的进行传播和传代。即使只是受过少量古文的训练,也能基本读懂中古记录的内容。这个特征是非常瞩目、而且具有启发性的。这个情况暗示了一点:文字源初目的并不是语音的,而是语素层面的。

所以我认为,语素文字的理解可以有另外一个角度:即非文字本身特点出发,而是从其历史的视角和文字源初的形态目的出发进行的界定——汉字本身的运用是语素层面的。这个角度和想法是相对大胆的,因为这个界定抛开了汉字的基本特征之一——语音。但是我认为这样的舍弃并没有影响到“字”的性质本身。我们不妨有以下思维导图:

  

  

  

  

  

  

  

  

  

  

  





在此解释一下所谓的概念层面。这种解释是我受《文字的产生和发展》一书(B.A伊斯特林,左少兴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以及和朱璟依同学的讨论中获得的启发:当汉语母语使用者快速地阅读汉语文章时,“文字—语言—概念”的联系在多次阅读之时训练后已经多次重复过了,因此联系的中间环节容易脱落,形成“文字—概念”的直接联系。这时候文字对应的直接是概念层面上的“语素”。而当我们朗读时,才会真正调用特征层面的语音。

这让我们看出,事实上我所表达的语素文字是在特征上升一个层面分析的。裘锡圭先生的分析本身并不存在错误和逻辑上的漏洞,只是我们两个人的分析层面并不相同罢了。当我们按照文字本身特点去描述的时候,必然应该考虑语音音节层面的内容,字符层面的特征是不可逃避的。但是当我们上升一个层次,从历史、使用和概念层面上,汉字看似应该可以说是语素文字。

而且不可避免的是,由于音节字语素化现象的越来越普遍,音节文字已经在人们意识中逐渐转化为记号,转而成为一个认知层面上的“语素”。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汉字无论是从历史(过去→现在→未来),都是以语素作为认知核心的,而且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但是值得强调的是,“语素-音节文字”的说法根本上并没有错误,我所提到的“语素文字”在逻辑上似乎也能说得通,只是在不同层面讨论汉字罢了。但是如果让我凭借个人判断,我更偏向汉字的性质是语素文字。

  

  

导师评语:

文章對有些學者提出的漢字存在“形位”概念作了深入分析,認為“形位”與漢字的形成和發展的特點不符。關於這方面的問題,還可參考一些討論“字本文”的文章和著作,推薦蔣紹愚《漢語歷史詞彙學概要》。

文章提出了一個觀點,認為汉字造字的本意事实上是记录事件,而不是记录语音。所以汉字的性质是语素文字。這裡還需認真領會裘先生書中強調的“作為語言的符號的文字,跟文字本身所使用的符號是不同層次上的東西”(p9-10),即作為語言的符號,不論何種文字都是代表語言的語音的,不存在不代表語音,而只表意的文字;语素是最小的音義結合體,本身就包含語音在內。與音節的區別在於語素有義,而音節無義。所以文中的一些提法還可以再斟酌。

另外,“现代汉语‘仅’,古繁写字写‘儘’”,“儘”當作“僅”。



[1]吕必松,《字本位与组合汉语》()P12,未刊

[2]吕必松,《字本位与组合汉语》()P12,未刊

[3] 熊学亮,《语言学导论》P39,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4]徐通锵,《基础语言学教程》p20-21,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殷寄明.汪如东.现代汉语文字学P62.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

[2]熊学亮.语言学导论.P41.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